近日,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贵州电网2020~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。经测算,每年可降低省内市场主体电费支出超过10亿元。
据介绍,通知核定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。第二监管周期(2020~2022年)各类用户、各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均有所降低,其中基本电价按*大需量、按变压器容量均降低3元,降为每月每千瓦32元、每月每千伏安23元;大工业10千伏、35千伏、110千伏、220千伏输配电度电价分别降低每千瓦时1.77分、0.89分、0.3分、0.2分;一般工商业10千伏、35千伏、110千伏输配电度电价分别降低8.21分、5.56分、3.7分。
本文转载自见能源之新,内容均来自于互联网,不代表本站观点,内容版权归属原作者及站点所有,如有对您造成影响,请及时联系我们予以删除!